本文作者:qiaoqingyi

学校招生简章范文(学校招生简章排版)

qiaoqingyi 2023-03-27 820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学校招生简章范文,以及学校招生简章排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武汉为明学校2021招生简章(高中部+初中部+小学部)

;     武汉为明学校作为一个一流的贵族好学校,虽然学费收费比较贵,但是有条件可以上这个学校,学校各方教学都十分不错的,这所学校是包括各阶段教学的,下面了解下此学校的2021招生简章。

武汉为明学校2021招生公告

      小学部

      01. 招生计划

      一年级:2021年秋季招收培生英语班8个,伯克利班2个,共计10个班380人。

      02. 招生对象

      全省招生,适龄儿童

      初中部

      01. 招生计划

      新初一年级计划招生10个班级,其中实验班4个,伯克利班2个,创新班4个

      02. 招生对象

      武汉市已毕业六年级学生

武汉为明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

      来源武汉为明学校官网公告图文查看:

      武汉为明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小学部)

      武汉为明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初中部)

      武汉为明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国际高中部)

武汉为明学校信息

      学校简介:武汉为明学校是经武汉市教育局审批的一所高品质、现代化的寄宿制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成立于2009年,是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引进“北大附中”名校品牌。

      武汉为明:

      为明集团:

      学校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沿海赛洛城2008号

      学校电话:027-83376599

      学校性质:民办小学、初中、高中,不限学籍和户籍。

学校招生简章范文(学校招生简章排版)

2022年成都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成都理工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在2010年入选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现有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成都理工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成都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名称:成都理工大学,国标代码:10616。学校现有成都和宜宾两个校区,成都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宜宾校区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218号。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

第四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学校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 毕业证书:学校实行弹性修学年限,学生在3-6年内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作为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类别、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主要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体育类、艺术类,以及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九条 学校与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工商管理四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按要求修完双方共同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教学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符合授位条件的,颁发成都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s Degree)。中外合作办学不录取未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普通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英语要求较高,建议英语成绩较好的考生填报。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等以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按专业和按学科大类招生。按学科大类招生的学生完成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成都校区按学科大类招生的有:地质学类(包括地质学、地球化学2个专业)、核工程类(包括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2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包括通信工程、信息工程、人工智能3个专业)、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3个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括环境生态工程、环境工程2个专业)、建筑类(包括建筑学、风景园林2个专业)、体育学类(包括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2个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包括广播电视学、广告学2个专业)。

宜宾校区按学科大类招生的有:计算机类(包括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3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2个专业)。

第十三条 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在未明确同分排序细则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录取;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符合要求的选考科目单科最高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除日语专业外,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进校后加试口语。

第十七条 学校普通类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八条 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学制5年,新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徒手画加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根据其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调整到其它专业就读。

第十九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同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其中,表演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上20分,四川省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上20分,四川省的设计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上40分。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要求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外语单科、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单科、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统测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同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其中,四川省的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上20分。

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要求身高男生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身体无残疾。

体育类专业按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若未作明确规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按文化总成绩、外语单科、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二条 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投档方式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对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新生,组织专家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

邮政编码:610059

招办电话:028-84078927

学校网址:http://

本科招生网:http://

第二十八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 本章程仅限2022年使用,此后根据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的要求和相关政策法规,予以改进和完善。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2年西南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西南民族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校在2012年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现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等国家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南民族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南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规定,为确保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南民族大学(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建学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标代码:10656。

第三条 学校主要教学校区为武侯校区、航空港校区和太平园校区。武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航空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太平园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路1号。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六条 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秉持学校办学宗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的生源数量与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招生来源计划报国家民委及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八条 学校按教育部、国家民委的规定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要求及学校使用办法,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优质生源以及末位同分极端现象等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商定调档比例。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经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征集志愿仍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二条 普通类本科专业和预科班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含小数位)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

2.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含小数位)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其中,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

3.投档成绩(含小数位)相同时,专业分配优先原则:(1)专业志愿顺序;(2)相关科目成绩,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不分文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第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学校认可艺术、体育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考生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体类投档规则录取及确定专业: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含小数位)录取及确定专业;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据专业考试成绩录取及确定专业。

2.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录取依据成绩相同时,专业分配优先原则:(1)专业志愿顺序;(2)文化课总分;(3)相关科目成绩,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音乐表演专业分为声乐和器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招生的种类为:美声、民族;音乐表演(器乐)招生的种类为:钢琴、手风琴、二胡、马头琴、大提琴、唢呐、琵琶。

第十四条 学校部分招生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藏语文或彝语文基础,具体要求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建筑类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进校后须加试徒手画。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要求者,学校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

第十六条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彝语言)零起点班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的非民语类考生,免收学费。

第十七条 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新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九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全部复检。

第二十条 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和日语,请其他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西南民族大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表演、音乐表演、美术学、雕塑、舞蹈类各专业12000元/年;动画、摄影专业9600元/年;绘画、艺术设计类各专业7200元/年;音乐学专业6000元/年;建筑类(五年制)6600元/年;普通理工类各专业4900元/年;普通文史类、农林类、体育类各专业4400元/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彝语言文学)专业2000元/年(按文件标准学费为4400元/年,学校对此类专业实施学费部分减免,每生减免2400元/年);预科班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标准:每人800-12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四川省发改委核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准备爱心礼包及生活补贴,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学生补贴、社会资助等多种方式建立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有关规定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https://zs.swun.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8-85522012。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重庆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文理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现有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文理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重庆文理学院,学校代码10642。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地址:红河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星湖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文化旅游区。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767亩,建筑面积约73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91.3万册,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万余人;学校拥有“微纳米光电材料与器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创新靶向药物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先后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和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学历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重庆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重庆文理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及投诉电话023-49891717。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政策的制定、执行及监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为我校与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威尔明顿分校合作办学专业,3+1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国内学习,如达到条件,第四年在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威尔明顿分校学习,在美期间的收费标准按美方执行,只招收填报专业志愿的合格考生。

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为我校与俄罗斯库兹巴斯国立技术大学合作办学专业,3+1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国内学习,如达到条件,第四年在俄罗斯库兹巴斯国立技术大学学习,在俄期间的学费收费标准按中方标准执行,只招收填报专业志愿的合格考生。

3.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就业面向永川区、南川区和巫山县。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

4.计算机类(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类(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等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根据分流方案分流到具体的专业。

第八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院校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 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无专业级差。当考生所报专业均已录满,若考生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则调剂到考生投档的同一批次(或专业组)内未录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则予以退档。

2.当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该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则比较相关科目成绩(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按“专业志愿清”录取。

4.浙江省、北京市、山东省、海南省、重庆市、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进档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体育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体育类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艺术类:

(1)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从高到低录取。

(2)音乐学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舞蹈学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2.体育类: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当成绩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序: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四条 新疆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等特殊类别招生录取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

1.报考英语、商务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英语(150分制)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除英语类专业外,学校对其他专业无外语考试语种特殊要求,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统一按照英语安排。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原则上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填报师范类专业。

3.报考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4.舞蹈学专业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5.音乐学专业在山西省、河北省只招收器乐,河北省招收器乐种类限定如下:西洋乐器(含小提琴、单簧管、萨克斯、长笛、双排键电子琴(电子管风琴)),民族乐器(含唢呐、竹笛、二胡、琵琶、古筝、古琴、中阮、大阮);山西省招收器乐种类限定如下:西洋乐器(含小提琴、单簧管、萨克斯、长笛、双排键),民族乐器(含唢呐、竹笛、二胡、琵琶、古筝、古琴、阮)。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六条  费用标准与收取

1.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如果按学年制学费准备,大致可归纳为按学年制学费标准:师范类3125-5175元/年·人,普通类3700-6875元/年·人,艺术类4500-11500元/年·人,体育类4000-8000元/年·人,中外合作办学学费28000元/年·人。学校已实施按学分收取学费,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2.学校住宿实行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600-1200元/年·人。

3.因故退学,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七条 入学与注册

1.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由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报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备案。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5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学生放弃入学资格,由学生本人承担所有后果。

2.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15日内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 资助政策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奖励、资助政策,构建了“奖、助、贷、勤、补、减”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邮编:402160

学校网址:https://

招生网址: https://zb.cqw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23) 49891968(兼传真),49891969

第二十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向学校招生部门咨询,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将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重庆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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