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qiaoqingyi

直辖市文学艺术(直辖市文学艺术联合会)

qiaoqingyi 04-28 45

  一、北京电影学院

  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创意策划)、(剧作)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 8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导演系 戏剧影视导演 (电影导演)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 理)的 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表演学院 表演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对应科类或同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摄影系 影视摄影与制作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 7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声音学院 录音艺术 (电影录音)、(音乐录音)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 90%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声音学院 艺术与科技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美术学院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导演 (广告导演)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 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管理学院 电影学(制片与市场)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摄影学院 摄影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影视技术系 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电影技术)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 7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视听传媒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数字媒体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

直辖市文学艺术(直辖市文学艺术联合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 80%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 序,择优录取。

  二、中央戏剧学院

  录取规则:

  1、专业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排名并列的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计算)。

  2、京剧表演方向分行当录取,京剧音乐伴奏方向分乐器种类录取,名额划分按当年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3、我院录取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准,不含任何高考加分。

  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

  1、表演专业(话剧影视表演、话剧影视表演双学位班、音乐剧表演、歌剧表演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舞台服装、舞台化装、舞台绘景、舞台技术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节目主持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2、表演专业(京剧表演、京剧音乐伴奏、舞剧表演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45%划定;

  3、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影视导演、戏剧教育、演出制作、影视编导、影视制片方向)、戏剧学专业(戏剧史论与批评、戏剧策划与应用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划定;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创作方向、电视剧创作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划定。

  录取分数线分省情况说明:

  1、如我院招考方向考试科目涵盖多项省统考科类,并经我院与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共同认定为该招考方向对应多项省统考类别合格标准的,在考生参加且取得合格的省统考科类中,参考较低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山西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山西省艺术类一本线划定。湖南省、青海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分别按照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上海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按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划定,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按本科控制分数线划定。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合并后的批次线执行。对于同一批次设置不同分数线的省份,参考较低分数线执行。对于艺术类考生无文理分科的省份,参考较低科类分数线执行。

  4、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不一致的省份,对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进行折算(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后,与所在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进行比较。云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750分满分计算。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标准分计算。

  三、上海戏剧学院

  凡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在自定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别按以下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高考文化分÷本省市普通类一本线×750

  (注:本科批次合并的省市,按照该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同科类本科最低分数线,表演(京剧)、舞蹈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根据招生计划数及该专业录取办法)优先录取,如专业(方向)有语文单科要求的须不低于90 分(150 分制)。

  3、各专业(方向)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任一单科或项目不得缺考或零分。

  4、表演(戏曲音乐)专业按乐器分别排序。

  5、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方向)合格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结合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四、中国戏曲学院

  1.我院录取时不分艺术文、理科,自主划定高考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自划线根据我院不同专业的特点,全面考虑考生的专业成绩和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并参考北京市2017年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而划定。

  2.考试全部结束后,我院将根据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对专业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自划线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含戏曲文学和国际文化交流招考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含戏曲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招考方向)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戏曲服装设计招考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自划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2)其他专业及招考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自划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3)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成绩较高者。

  (4)取得我院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专业考试志愿填报与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不一致的,录取时以专业考试志愿为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五、中国传媒大学

  (一)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涵盖的专业,考生须省级统考合格,同时获得校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涵盖的专业,考生须获得校考专业合格证书。

  (二)录取时,专业志愿顺序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三)录取时,学校使用的文化考试成绩为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学校以文化折算比值和专业折算比值为依据进行录取。

  *其中,文化折算比值=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专业折算比值=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总分÷该专业合格分数线。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

  *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参考分数线=(一本线÷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上海、浙江一本线参照教育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方向)、动画、动画(三维动画与特效方向)、动画(游戏设计艺术方向)、音乐学、音乐学(电子音乐制作方向)、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表演(音乐剧表演校际交流项目双学位班)13个专业,在考生文化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折算比值+专业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各专业最低文化折算比值见下表:

  (六)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娱乐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录音艺术(录音工程方向)7个专业,在考生文化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文化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20%。

  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娱乐方向)按文科和理科分别排队录取,对于艺术类专业不分文理的省份及上海、浙江的考生,按理科进行排队。其中文科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2。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导演(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3个专业,要求考生英语高考成绩达到该科满分的60%,在考生文化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文化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各专业最低文化折算比值见下表:

  艺考培训网:www.chuanyinp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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